近期,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查处1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案件,为当事人私自更改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并加装1块蓄电池(实际安装5块蓄电池),致使涉案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变为450mm,整体电池电压高达60V,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鞍座长度及标称电压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现就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问题作如下风险提示:
1.篡改限速装置:部分销售单位为迎合消费者追求快速的需求,私自拆除或改动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使车辆行驶速度远超国家规定的最高时速(25km/h)。
2.更换大功率电池或加装蓄电池数量:将原车配备的符合标准的电池更换为大容量、高电压的电池或更改防篡改装置后加装蓄电池数量,以提高车辆的续航里程和动力性能。
3.加装、改装部件:包括加装遮阳伞、挡风被等影响安全行驶的装置,以及改装电机、控制器等核心部件,改变车辆的原有设计和性能参数。
1.交通安全风险剧增:超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制动距离大幅延长,极易导致碰撞、摔倒等事故。据统计,因电动自行车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较高,且事故后果往往较为严重。
2.火灾隐患突出:非法改装使用的大功率电池可能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线路不匹配等问题,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容易引发短路、过热,进而导致火灾。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影响车辆稳定性:加装、改装部件会改变电动自行车的重心和结构,降低车辆的操控性和稳定性,增加侧翻、失控等风险,对骑行者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 - 2018)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
1.行政责任:对于从事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销售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
2.民事责任:因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导致交通事故或火灾等损害后果的,改装者、销售者等相关责任主体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财产损失等费用。
3.刑事责任:若非法改装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希望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2025年12月1日起不再销售旧标准车辆,确保所售车辆符合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定。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电动自行车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误导消费者进行非法改装。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对所购进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下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存在非法改装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
